蓝犀牛信息平台会员注册协议

协议主体:北京蓝犀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及/或其关联方(以下简称“蓝犀牛”)

为使用蓝犀牛信息平台(定义如下)的服务,您应仔细阅读本《蓝犀牛信息平台会员注册协议》,充分理解、认可各条款及条件(包括其不时的更新和修改)及附件内容(如有),以及蓝犀牛信息平台上已发布的及此后不时更改或发布的各项规则、政策、通知及公告,您应尤其审慎、仔细地阅读并充分理解关于责任免除或责任限制的条款、终止及违约责任等以粗体及下划线标注的内容等,并选择是否签署本合同。一旦完成注册,即意味着您对本协议所有内容的全部接受,本协议将成为约束您和蓝犀牛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件。您的注册将视为对本协议的签署。如果您不接受本协议内容,请放弃注册、删除软件和停止使用蓝犀牛信息平台提供的服务。

1 定义

1.1 “蓝犀牛信息平台”:指蓝犀牛独立开发并拥有完整版权的,为用户提供货物运输和搬运(包括货物拆装、装卸、包装等相关服务)信息中介服务的平台,蓝犀牛信息平台的域名为www.lanxiniu.com。

1.2 “本协议”:本《蓝犀牛信息平台会员注册协议》(及其不时的更新和修改)以及蓝犀牛信息平台上已发布的以及此后不时更改或发布的各项规则、政策、通知及公告。

1.3 “信息服务”:是指蓝犀牛信息平台利用电脑、服务器、互联网、400电话、智能手机等信息通讯设备为注册用户快速寻找符合要求的货物运输和搬运服务提供方,并为注册用户提供订单信息、订单履行跟踪、优惠信息及其它商业信息服务的过程。

1.4 “会员”:是指有货物运输和搬运需求且依据本协议及软件要求注册成为蓝犀牛信息平台会员的公司、自然人或机构。

1.5 “注册”:是指会员通过电脑、移动设备终端、电话等方式签署本协议注册成为蓝犀牛信息平台会员,获得蓝犀牛信息平台使用许可的过程。

1.6 “服务车辆”:是指与蓝犀牛达成合作关系的货运公司、物流公司或具有合法资质的司机为注册会员提供货物运输和搬运服务的车辆。

1.7 “服务提供方”:是指承接并提供货物运输和搬运服务的主体,包括但不限于司机、货运公司、物流公司等。

1.8 “服务费用”:是指会员依据本协议、资费标准、预订规则等文件的约定下达订单且由服务提供方成功接单并完成服务后,会员向服务提供方支付的服务费用。

2 软许使用许可及服务内容

2.1 会员通过签署本协议获得软件及其后更新软件的使用许可,但不享有对软件的其它著作权。

2.2 蓝犀牛信息平台仅为服务提供方与会员提供中立、独立的第三方信息中介服务。会员可以通过蓝犀牛信息平台发布运输和搬运服务需求,蓝犀牛信息平台将通过技术手段实现将会员的需求与蓝犀牛信息平台上另一端可提供实际货物运输和搬运服务的服务提供方相撮合,并由撮合成功的服务提供方为会员提供运输及搬运服务。会员同意及承认蓝犀牛信息平台不是会员的代理或服务提供方的代理,不是货物运输及搬运服务中的需求方或提供方,不是雇用司机之合约或租用参与车辆之合约的任何一方,亦与服务提供方不存在任何挂靠、劳动、劳务、雇佣、合伙、合资或其它关系;蓝犀牛对服务提供方不会进行任何人身管理,服务提供方亦无须遵守蓝犀牛内部人事相关制度,服务提供方与蓝犀牛不具有人身依附性,蓝犀牛信息平台仅作为服务提供方注册后自主决定提供货物运输和搬运服务的软件。

3 注册

3.1 注册流程

3.1.1 用户根据蓝犀牛信息平台会员注册的要求填写真实会员信息,并表示接受本协议后方可申请成为会员。

3.1.2 用户申请成为会员的具体流程如下:

第一步:点击“账户”栏中的“注册会员”;

第二步:填写注册信息;

第三步:点击“同意会员注册协议并注册”。

3.2 会员账号

3.2.1 会员账号由用户名和密码两部分组成。该账号归蓝犀牛所有。

3.2.2 会员需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不得以借用、出租、转让、授权、许可等任何形式将自己的用户名与密码交付第三人使用。若第三人凭正确的用户名与密码进行网络活动(如网络预订等),将被蓝犀牛视为是该会员自己作出的行为,由该行为引起的任何法律后果由会员承担。会员应确保用于使用蓝犀牛信息平台的移动终端设备在安全、未被病毒袭击、未被入侵、未被监控、未被非法控制的环境下运行和使用,否则,由此产生的风险和遭受的全部损失应由会员自行承担,如因此致使蓝犀牛遭受任何损失的,会员应赔偿蓝犀牛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3.2.3 会员知晓、充分理解并同意:蓝犀牛对会员账号的实际使用人/操作人与账号的注册人/申请人之间的关系不具有核查义务,任何通过会员账号使用蓝犀牛信息平台的行为均应视同为会员的行为,由会员自行承担因该等行为而产生的一切责任。

3.2.4 会员知晓、充分理解并同意:会员暂停、中止、终止使用蓝犀牛信息平台均不代表会员责任的终止,且无论该等暂停、中止、终止使用是由于何种原因造成。会员暂停、中止、终止使用蓝犀牛信息平台后,仍需对使用蓝犀牛信息平台服务期间的行为承担可能产生的一切责任。

3.3 注册的法律后果

用户一经接受本协议成为会员即表示同意本协议及其附件的全部内容,并同意蓝犀牛有权为履行本协议及相关附件合法使用会员通过蓝犀牛信息平台提交的全部信息、数据资料。

4 会员的权利

注册完成后,会员可享受以下权利:

(1)依据本协议约定享有蓝犀牛信息平台提供的信息服务;

(2)拥有会员信息管理系统,长期有效地保存在蓝犀牛信息平台数据库;

(3)随时查询订单历史记录,具体可查询范围,以平台制定的规则为准;

(4)享受最新信息及优惠政策;

(5)蓝犀牛信息平台根据互联网和移动互联网平台规划随时增添的其它服务。

5 蓝犀牛的服务流程

5.1 会员通过蓝犀牛信息平台发布货物运输和搬运服务需求信息(提交订单)。

5.2 服务提供方一旦通过蓝犀牛信息平台成功接单,即视为服务提供方与会员通过蓝犀牛信息平台达成货物运输和搬运服务合同。

5.3 服务提供方通过蓝犀牛信息平台接单后,服务车辆将订单履行情况反馈至蓝犀牛信息平台,会员可以随时通过蓝犀牛信息平台跟踪查看订单履行情况。

5.4 会员可以根据蓝犀牛在其信息平台上公布的预订规则的规定修改或取消订单,但应当依据预订规则的规定支付相应费用或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6 费用支付

6.1 会员通过蓝犀牛信息平台与服务提供方达成货物运输和搬运服务合同的,应当依据蓝犀牛在其信息平台上发布的资费标准向服务提供方支付服务费用。会员与服务提供方之间因服务费用支付而产生的任何纠纷及争议均与蓝犀牛无关,对于会员因未及时支付服务费用而给蓝犀牛造成的损失及致使蓝犀牛对外承担的任何责任,会员应向蓝犀牛作出相应的赔偿。同时,如会员未能及时支付服务费用,蓝犀牛有权采取暂停向会员提供有关服务、限制会员蓝犀牛账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等措施,蓝犀牛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会员将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

6.2 会员支付服务费用的方式可以是现金、在线支付、银行转账等多种支付方式。

6.3 会员支付的服务费用将最终支付予服务提供方,蓝犀牛并未因向会员提供第三方信息中介服务而向会员收取费用。会员确认、理解并同意,会员通过蓝犀牛信息平台支付的费用为服务提供方的收入,蓝犀牛仅提供中立、独立的第三方信息中介服务,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的前提下,蓝犀牛可向用户提供相应收款凭据。

7 会员的承诺及保证

会员在此不可撤销地作出如下承诺及保证,并充分理解及同意将自行承担因违反下述承诺及保证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7.1 会员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年满十八周岁、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

7.2 会员具有订立和履行本协议的全部法律权利和能力,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应是对会员合法、有效和有约束力的义务,可以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对会员执行。本协议的订立和履行应不会构成对任何文件、合同或适用法律的违约或违反。

7.3 如果会员是代表法人实体订立本协议,会员确认已获得全部适格授权并遵守本协议(并约束该法人实体) 。

7.4 会员理解蓝犀牛信息平台提供的运输信息仅针对货物,会员不得要求服务提供方提供任何形式的非货运服务(例如客运、跟车、人货混载、货厢进人等形式的旅客运输服务)。

7.5 会员确认通过蓝犀牛信息平台发布的货物运输和搬运服务需求信息仅针对普通货物,不包含任何形式的危险品、禁运品、赃物等法律法规禁止运输、国家专营或需依审批进行运输的非普通货物,包括但不限于易燃、易爆、有毒、易传染、放射性物质、易腐蚀、各形式化学试剂、弹药、枪支、管制物、烟火制品、涉及国家机密的文件、仪器、图表器材、麻醉药品、含反动内容或淫秽内容的音像制品、书籍、宣传品及信息载体、毒品、赃物等。会员不应通过蓝犀牛信息平台托运有安全隐患、质量缺陷或包装破损,致使或可能致使其它货物、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的货物。

7.6 会员承诺并确认,会员交付运输和搬运的货物已根据其实际情况及根据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进行了妥善地包装,且包装完全符合短途及/或长途运输的基本要求(如:运输时的摩擦、正常刹车时的碰撞、搬运装卸承受力及标志)。如会员对于货物在运输和搬运服务中的包装有特殊需求的,应当及时提示服务提供方。

7.7 会员知晓、充分理解并同意:会员注册蓝犀牛信息平台及/或使用蓝犀牛信息平台服务的过程中,所发布、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用户信息、货物相关信息)均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的,且会员为该等信息的有权发布、提供方。当蓝犀牛提出合理需求时,会员会提供相关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及/或货物证明。会员应在该等信息发生变更时及时在蓝犀牛信息平台进行更新。会员理解并同意,会员有义务持续确保会员发布、提供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有效性。

7.8 会员承诺并确认,提供、上传、发布的运输需求方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会员信息、货物信息)均与实际一致。

7.9 蓝犀牛信息平台及相关合作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及所有蓝犀牛及/或蓝犀牛信息平台已发布的和将更改或发布的各项规则、政策、通知、公告要求及/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的相关要求,要求会员进一步提供相关信息,会员应予以积极配合。如会员未能积极配合或未能及时提供该等相关信息,蓝犀牛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会员提供部分或全部有关服务。会员同意并确认,若在此情形下会员因蓝犀牛暂停或终止向会员提供有关服务而遭受任何损失的,会员将自行承担该等损失,蓝犀牛不承担任何责任。

8 会员的义务

8.1 会员不得在信息平台或其它设备终端上从事下列任何行为:

(1)注册或者变更会员信息时提供虚假信息;

(2)盗用他人信息;

(3)利用任何方式方法危害蓝犀牛信息平台的安全;

(4)以任何形式实施侵犯蓝犀牛或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利用蓝犀牛信息平台发布任何商业广告的行为,以任何形式实施对他人造成人身损害及财产损害的行为;

(5)通过任何手段、以任何方式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虚拟交易、虚拟验证、自买自卖、伪造网络用户真实消费/体验、从事刷单、伪造、仿冒等违背本协议商业目的或违反法律法规的不实行为;

(6)擅自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会员在蓝犀牛信息平台上的用户账号和密码、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会员的用户账号和密码、擅自将经由蓝犀牛信息平台获得的订单服务信息转让、倒卖、赠与、分享或以任何方式提供给第三方;

(7)将服务或蓝犀牛信息平台用于非法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发送或存储任何非法资料或者用于欺诈目的;

(8)其它损害蓝犀牛、蓝犀牛信息平台及/或损害用户利益和/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8.2 会员同意,除另有特别声明外,蓝犀牛信息平台及所依托软件的著作权、专利权及其它所有相关知识产权均归蓝犀牛所有,会员不得且不允许或协助任何人以任何形式侵犯前述知识产权。

9 蓝犀牛的义务

9.1 蓝犀牛保证遵守其通过信息平台公布的所有服务承诺,努力创建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平台。

9.2 蓝犀牛为保障会员安全地使用其提供的网络服务,将建立保护会员信息管理系统(包括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并定期对该系统进行维护。

10 违约责任及免责条款

10.1 若会员违反上述第7条的承诺及保证以及第8条的义务,蓝犀牛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向会员提供有关服务、限制会员蓝犀牛账户的部分或全部功能、注销会员的蓝犀牛账户、终止本协议,蓝犀牛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会员将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损失。同时,会员还应赔偿蓝犀牛及/或任何其他第三方因会员未能遵守上述约定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10.2 蓝犀牛信息服务平台主要依托于互联网及电信网络进行运行。基于互联网及电信技术本身存在的高风险性和局限性,蓝犀牛不对信息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作任何类型的担保、承诺或保证。因不可抗力、黑客入侵、计算机病毒、系统BUG、通信线路障碍或由第三方网络运营商的运营问题等引起的任何损失或责任,蓝犀牛均不承担法律责任。

10.3 蓝犀牛基于信息服务平台为会员提供居间信息服务,并不参与具体的货物运输、搬运服务,不对信息服务以外的、基于订单实际履行造成的任何损失或责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如因货物运输及搬运服务本身以及会员与第三方所产生的任何纠纷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与其配偶、同住人、房屋出租人或所有权人就搬家事宜等出现纠纷从而致使服务提供方无法正常提供服务的情形),均与蓝犀牛无关。如蓝犀牛因会员未能适当履行货物运输和搬运服务交易相关的义务或因会员违反本协议导致蓝犀牛对外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的,蓝犀牛有权向会员追偿,会员应赔偿蓝犀牛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

10.4 会员同意并确认,及/或任何第三方在货物运输和搬运等过程中受到的任何人身伤害及/或财产损害,均与蓝犀牛无关,蓝犀牛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您在接受货物运输和搬运服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货物损失、人身伤害等风险情况,您可以投保必要的商业保险,并在风险情况发生后及时与保险公司联系偿付事宜。

10.5 会员理解,因蓝犀牛定期或不定期对信息服务平台及相关设备、系统等进行维护、检修或升级,可能造成在合理时间内对会员服务的中断。对此情形,蓝犀牛应当事先通知会员并采取合理措施努力将对会员的不利影响降到最低。但蓝犀牛对因此而造成的会员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

10.6 会员同意,对于蓝犀牛提供的下列服务或商品,蓝犀牛不承担任何由此引起的产品质量法律责任或其它责任:

(1)蓝犀牛免费向会员提供的各项网络信息服务;

(2)蓝犀牛免费向会员提供各类产品信息。

10.7 会员理解并同意,会员通过蓝犀牛信息平台获取的服务提供方信息均为服务提供方提供,蓝犀牛对此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完整性不负有核查/核实义务或任何其它责任。在会员获取服务提供方的信息及车辆信息后,会员应当自行对服务提供方的信息及车辆信息进行核实。在货物交付运输和搬运之前,会员应审查核实服务提供方的信息及车辆信息,并自行判断并决定是否接受服务提供方为会员提供货物运输和搬运服务。会员将货物交付运输和搬运的行为,视为会员接受并认可与该服务提供方提供的服务相关的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驾驶人员、参与车辆),不论该等信息是否与会员的订单信息完全一致。在货物交付运输和搬运之后,会员不得以运输和搬运服务中的任何信息与订单信息不一致为由,追究蓝犀牛任何责任。如会员违反上述约定,会员应向蓝犀牛赔偿蓝犀牛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

10.8 会员在使用蓝犀牛信息平台过程中,如因下述原因导致的本协议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蓝犀牛不承担任何责任:

(1)因自然灾害、疫情、罢工、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

(2)因蓝犀牛已尽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义务仍无法避免的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会员自身因素。

10.9 会员同意并确认,会员在使用有关服务的过程中,蓝犀牛不对下列风险承担任何责任:

(1) 会员操作不当;

(2) 会员通过非蓝犀牛及或蓝犀牛信息平台授权许可的方式使用有关服务;

(3) 来自他人匿名或冒名的含有威胁、诽谤、令人反感或非法内容的信息;

(4) 遭受他人误导、欺骗或其它导致任何心理、生理上的伤害以及经济上的全部损失;

(5) 其它因网络信息或会员行为引起的风险。

10.10 会员同意并确认,如果会员从未经蓝犀牛授权的第三方处获取蓝犀牛信息平台,蓝犀牛无法保证蓝犀牛信息平台能够正常使用,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蓝犀牛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协议的变更与终止

11.1 会员同意,蓝犀牛可依据需要随时修改本协议、本协议附件及蓝犀牛信息平台上发布的相关规则,但是应当通知会员。如会员对于修改后的协议或规则内容不能接受的,可以随时终止使用蓝犀牛信息平台提供的服务。会员终止使用蓝犀牛信息平台服务后,蓝犀牛应当与会员就正在履行的订单确认好后续相关事宜并与会员进行相关费用结算。同时会员账号由蓝犀牛信息平台予以收回并注销。

11.2 会员同意,蓝犀牛可依据需要随时终止向服务提供方提供服务,无需取得会员的同意,但应当通知会员。蓝犀牛选择终止本协议的,无需向会员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汇同服务提供方共同与会员办理订单费用等的交接清算手续;前述手续办理完毕后,蓝犀牛信息平台停止会员的软件使用权限,注销其账号。

11.3 会员有权随时通过参照蓝犀牛信息平台内的说明注销账户以终止本协议,注销后乙方将无法使用蓝犀牛信息平台所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息查询,使用客户端功能等)。

11.4 本协议的终止不影响本协议终止前各方的相关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依据本协议向违约方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12 通知

12.1 会员同意,在享受蓝犀牛提供的信息服务的同时,接受来自于蓝犀牛的其它各项信息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文字、图形、动画、音频、视频等各类形式,通过电话、传真、短信、电子邮件、信息平台公布、软件客户端消息推送及邮寄、快递等方式向会员提供的各类服务信息、宣传信息、促销信息、商业信息及合作伙伴信息。若会员不希望接收上述信息,可致电蓝犀牛客服电话或通过书面方式与蓝犀牛协商取消上述服务。

12.2 对于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需各项通知,包括但不限于会员订单履行情况、最新活动、促销信息、协议修改等,会员同意蓝犀牛以电话、传真、短信、电子邮件、信息平台公布、软件客户端消息推送及邮寄、快递等方式按会员注册时预留的联络方式向会员予以送达。上述通知一经发送,即视为送达。会员应当保证所提供的联系方式是真实的、准确的及有效的,并进行及时更新,如因上述通知信息的不准确或未能及时更新等不可归责于蓝犀牛的原因,导致相关通知、文件无法送达或及时送达,会员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所有法律后果及相关损失。

12.3 会员向蓝犀牛发送的任何通知,应当通过蓝犀牛客服电话或依据蓝犀牛信息平台公布的联络方式向蓝犀牛进行送达。

13 可分割性

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发生被撤销、废止、宣告无效或因任何原因不可执行的,不影响协议其它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14 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14.1 本协议订立、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的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法律。

14.2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双方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一致同意交由蓝犀牛所在地人民法院予以管辖。

15 其它

15.1 蓝犀牛根据服务需要在信息平台上发布的相关规则将是本协议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和本协议同等的法律效力。

15.2 本协议可通过数据电文方式进行签署;数据电文方式签署与签字盖章签署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 本协议中所指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全部或部分货物的毁损、灭失、遗失、被盗、被抢劫等造成的任何财产损失、任何人身伤亡损失、任何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商誉损失、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

15.4 本协议所有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前言、正文、定义)的标题仅为阅读方便,本身并无实际涵义,不能作为本协议解释的依据。

15.5 未经蓝犀牛事先书面同意,会员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会员在本条款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会员理解并同意,蓝犀牛有权自主决定经营策略并根据业务调整情况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蓝犀牛的关联公司或其他法律主体,会员认可在上述情况下,蓝犀牛无须征得会员的同意,蓝犀牛将尽量以合理的方式向会员通知。